2022年11月2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海因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海因兹香水及化妆品用玻璃制品提升改造项目 | 东海路330号 | 海因兹玻璃(常州)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在东海路330号,利用现有厂房,实施海因兹香水及化妆品用玻璃制品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喷涂玻璃制品2100万件、丝网印刷玻璃制品5000万件、烫印玻璃制品30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塔排水、锅炉排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喷涂、流平、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RTO焚烧处理后排放,印刷、涂胶、烘干、调漆、危废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火焰废气、锅炉废气经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