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2013学年珠海市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初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12-2013学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的通知》(粤教基函〔2012〕45号)要求,结合《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12-2013学年珠海市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要把执行校历作为落实《义务教育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执行课程计划、校历、作息时间的管理,认真督查各校执行情况,及时纠处违规行为。各直属初中新学期开学后需将各年级课程计划报我局基础教育科211办公室备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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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珠海市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xls (30.7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