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林文史第九辑文史资料的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挖掘历史,全面深入了解西林县历史传奇人物岑毓英其人其事,客观、翔实记录历史,第十届政协西林县委员会决定编纂《西林文史——岑毓英建设西南文化教育实践》第九辑(暂定名),竭诚期待社会各界人士鼎力支持、给予赐稿。
一、征稿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岑毓英生平重要事迹、兴办教育、振兴文化、济困助学、修书育人等史料;
(二)与岑毓英建设西南文化教育密切相关的人和事。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三、文稿要求
(一)突出政协文史资料“亲历、亲见、亲闻”特色。
(二)文稿不拘长短,内容客观、真实、具体,对历史人物和事件不加粉饰、不发表议论,文风朴实生动,以电子稿为主要形式,相关图片资料附详细文字说明。
(三)文稿末页注明写作年月、作者身份,委托他人整理的请注明整理人姓名。
(四)稿件要求: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杜撰;所投稿件,作者文责自负;本次征稿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一经采用,出版后即支付稿酬并寄送样书。
四、截稿时间及投稿方式
(一)截稿时间
征集稿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
(二)投稿方式
稿件请寄:广西西林县政协办公室,邮政编码:533500, 联系电话:0776-8682113(黄陆艳),传真:0776—8688580,投稿邮箱:gxxlszx@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西林县政协办公室黄陆艳,电话:0776-8682113。
***:《西林文史》第九辑稿酬及编纂工作经费标准
政协西林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
《西林文史》第九辑稿酬及编纂工作经费标准
经第十届政协西林县委员会研究决定,《西林文史》第九辑的稿酬及编纂工作经费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桂新广发〔2018〕185号文件标准执行。具体为:
1、稿费:200元/千字;
2、审稿:8元/千字;
3、责任编辑:10元/千字;
4、校对:4元/千字;
5、版式设计:500元;
6、图片:30元/幅;
7、封面设计:500元;
8、需要到县外或乡下收集资料的,差旅费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