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继续实施社保降费政策
社保是民生之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我县社保为夯实这一基础,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参保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助力企业发展。
一、全面落实社会保险降费政策
截止2020年12月,我县落实降低职工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政策,惠及参保单位共747家,职工12582人;落实降低职工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的参保单位共353家,涉及职工8188人,可为参保单位减负81.68万元。
二、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
三、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继续延长实施1年,执行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在此期间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并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