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贺州市道德模范暨“学国学讲良心做好人”贺州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及做好全国全区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贺文明委发〔2017〕4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通知下发到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宣传发动、基层评选,并经组织推荐和评审公示等环节,经研究,我县拟推荐陈健等14位同志为市道德模范暨“学国学讲良心做好人”贺州身边好人,李俊玲等2位同志为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第三届贺州市道德模范暨“学国学讲良心做好人”贺州身边好人名单
(一)助人为乐模范:1.陈 健 富阳镇仁升社区居民;2.盘先荣 石家乡龙湾村委村民;
(二)见义勇为模范:3.宋联富 莲山镇吉山村村民;4.钟景旺 县公安局城区警务大队辅警;
(三)诚实守信模范:5.林家盛 石家乡石枧村村民;6.林凤珍(女) 福利镇香草坪社区居民;
(四)敬业奉献模范:7.李俊玲(女) 县侨联主席;8.廖盛贵 葛坡镇宅祥村村民、葛坡镇水寨村和背门岗村保洁员;9.欧 翔 莲山镇派出所所长;
(五)孝老爱亲模范:10.宋元顺 朝东镇秀水村村民;11.廖月新(女) 城北镇新寨村村民;12.卢开花(女) 富阳镇木榔村村民;13.林代娣(女) 福利镇花坪村村民;14.黄新姑(女) 柳家乡大湾村村民。
二、全区道德模范名单
李俊玲 女 县侨联主席;林家盛 石家乡石枧村村民。
公示期7天日,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异议,请在2017年4月3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7886609,电子邮箱:hzfcwmb@126.com。
富川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