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率先在全市建立人才优先落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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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今年来,普陀区围绕打造人才生态最佳县区,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人才优先落户制度。该制度明确,将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作为优先落户对象,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一是经区党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11类高层次人才;二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本区城镇工作并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的应往届毕业生;三是在本区城镇工作,具有高中(含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以上学历,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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