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委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委举办条例贯彻落实专题培训班
9月29日,为做好《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倡导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市委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委举办《条例》贯彻落实专题培训班。
市委党校副校长、副教授解全胜从深刻认识出台的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引领者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就《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针对性的辅导,提出让我们把《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化为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话,做文明事,成为文明人。
湖北灜平惟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闱萃就《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了专业讲解。
两个《条例》的出台为创文创卫工作奠定了法规保障,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和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新阶段,有力推进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我市创文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保障和支撑。(刘念)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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