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圆满完成2016年组织收入任务
2016年,为实现“十三五”起步之年的地方税收工作目标,市地税局主动适应、主动作为,摸清税源底数,夯实收入质量,提高征管水平,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入库,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税费收入70亿元。各项地方税收收入27.2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5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2%。社会保险费完成41.6亿元;其中市级及市级以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完成19亿元,完成调整后计划的111%,超收2亿元。组织代征规费收入1.1亿元;其中:代征工会经费4653万元,代征河道费4000万元,代征残保金2320万元。
一是顺利完成“营改增”工作,向国税共移交试点纳税人36763户,年纳税营业税11亿元。二是加强日常税源监控,将两电一煤、200户重点纳税人、17个工业园区、395户规上企业等重点税源纳入市局直接监控范围。三是开展全市税费大排查,排查10235户,有问题企业309户,查补税费款及滞纳金10392万元。四是加大稽查清欠力度,对***7户企业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查补税费6900万元;全年发布欠税公告35期,清理306户企业欠税费11307万元。五是坚决贯彻税费一体化征收原则,整个税收工作重心向社保费征收倾斜。六是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免地方税费1.3亿元,惠及纳税人1956户。七是强化从严治党从严治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抓好“两学一做”,为地方税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保障。
来源:铁岭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