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2022010524号案件的调查处理
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问题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水务局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的通知》(鲁厅字[2017]52号)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牡丹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国色天香小区南区,使用地下水取暖,盗取地下水。
二、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信访件清单后,菏泽市水务局立即组织水资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组成联合调查组,携同牡丹区水务局共同对该小区使用地源热泵取暖进行现场勘察。
经调查,该小区取暖现场用水为一供一回,同层回灌,回灌率在85%以上,符合回灌标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经进一步核实,涉案公司山东舜基商贸有限公司已办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获批复,但未办理取水许等相关手续,属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三、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菏泽市水务局已责令牡丹区水务局依法依规查处,目前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待处理完毕后再上报详细处理结果。
菏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