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自行监测走上快车道
随着排污许可证的陆续核发和山东省污染源信息共享系统中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兰山区共有158家新增排污单位需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进行现场帮扶指导。
自行监测覆盖的企业范围较大、围度较广、层面较多且复杂。个别企业因整改问题仍未核发排污许可证但是系统中已递进企业信息并要求企业填报自行监测方案;某些企业全程托管第三方服务机构,执法人员调度自行监测数据时联系不上企业负责人;甚至存在个别企业长期停产,无法填报系统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情况,兰山分局工作人员与企业面对面进行交流沟通,就开展自行监测的重要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的填报、更新、维护相关基本信息等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并结合企业实际,对自行监测方案完善、数据录入等要点逐条讲解,同步操作,详细答疑。
通过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监测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应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溯源制度,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自行监测是一项长期且持续性、常态化开展的工作,以后只会更细更严,在之后的自行监测推进工作中,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将不断的摸索新的方式新的方法,力求把这项工作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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