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潮逐浪创新高——高新区2015年财政工作纪实
作者:易飞
来源:孝感日报
日期:2016年1月27日
2015年,高新区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全区财政工作实现预期目标,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区共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5.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居孝感各县市区增幅第一位,税收占比92.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居孝感各县市区增幅第二位。
强化征管发掘增收空间
2015年,高新区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强化征管等有效措施,充分发掘增收空间,全力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强化责任考核,规范税收征管。区财政局明确财源重点、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征收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努力挖掘增收空间,做好税源调研和分析,着力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征收。
加强协税护税,抓好非税收入。全局上下做到了全年任务月月算、一月任务天天算,将任务细化到了每一天。协同国税、地税、建设局、国土分局等部门和3个办事处,定期开展协调分析会,加强涉税信息共享,避免税收流失。
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检查和政策执行力度,加强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重点非税收入管理。区财政局加大清缴力度,在保证主体税种保持持续增长的同时,积极探索强化小税种和零散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
在拓展增收空间的同时,高新区财政支出始终坚持保民生、保政策性支出,压低三公经费、行政支出成本的原则,在严控行政运行成本的同时全力保障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民生事业的支出。
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共支出1976万元,保障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全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年共支出教育经费7313万元,有力推进了教育强区建设,切实改善了教育、教学条件。投资5400万元,建成了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诸赵学校;投资6300万元建设的龙店中学,即将投入使用。
做强平台拓展融资渠道
2015年,高新区财政部门多措并举做大做强高创公司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为高新区新社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在2014年融资32亿元的基础上,2015年区财政又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政策性贷款17亿元,贷款获批额度在全省高新区居第一位,占市本级获批额度的80%。
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2015年全年获批中央棚户区改造预算内投资计划补助资金及其他各项专项资金共计3.18亿元。
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多渠道支持企业发展,充分用好现有的财政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助保贷、税收优惠、天使创新基金、孵化资金等专项资金对区内企业的扶持和引导作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兑现多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截至目前已拨付支持企业发展资金1.08亿元,通过银行放大企业生产流动资金3.8亿元。
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和新社区建设。东部新区路网建设框架展开,乾坤大道延伸线,东外环延伸路、纵3#路、纵4#路、纵5#路、纵6#路、邓家河公园东路、纵7#路、岱山路及吴家店路等道路相继开工,全部开工的道路工程已完成货币工程量逾20亿元。
提升效能熔铸财政队伍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高新区财政部门始终把开展专题教育与队伍建设实际、财政工作实际相结合,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相结合,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廉政意识,不断提升队伍工作效能。
通过细化工作措施,高新区财政局着重处理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强化“一岗双责”,将《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抓在手上,始终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
对于局内事务,高新区财政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副局长分管制、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形成了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良好局面。坚持每月初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科室负责人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安排布置下月工作,对本月工资进行考核归档,作为全年评优评先的依据。不断推进作风和效能建设,积极把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转变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高新区财政局先后出台《孝感高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孝感高新区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23项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资金来源,对资金拨付实行审批会签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预算财政监督全覆盖和社区“三资”监督全覆盖。
队伍建设成绩反馈到实际工作中,是工作效能的不断提升。去年以来,高新区财政部门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选取4个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321万元,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务票据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作了限期整改,同时开展了涉农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加强了对37个社区“三资”监督检查。通过强有力的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全区财政工作廉洁、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