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添2个渔业地方标准稻虾稻鳅耦合养殖技术规范通过专家评审
4月20日,我市举办“稻-虾”“稻-鳅”耦合养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评审会,来自华中农业大学、中国科学研究院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团一致同意,“稻-虾”“稻-鳅”耦合养殖技术规范通过评审。这是继“香稻嘉鱼”成为我市首个渔业地方行业标准后,再次增加的2个渔业地方行业标准。
“稻-虾”“稻-鳅”耦合都属于种养结合的养殖模式。“稻-虾”耦合养殖,即在3至5月或7至9月投放克氏原螯虾亲虾,在水稻种植期,虾繁殖、育苗、成虾养殖、捕捞与水稻同田生产管理的生态共作过程,与单纯种植水稻相比每亩可增收2000元。“稻-鳅”耦合养殖,即在稻田中养殖泥鳅并种植水稻,在水稻种植期,泥鳅与水稻在田间同生共长,与单纯种植水稻相比每亩可增收1200元。
评审组认为,这两个标准是在2012年至2015年的工作试验与实践基础上结合荆门地区稻田养殖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养殖稻田环境条件、田间工程、放养模式、田间管理、病害防控及商品虾捕捞等内容。其规范内容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稻-虾”“稻-鳅”耦合养殖在我市统称为“稻田综合种养”,据市水产局副局长朱代宏介绍,我市有100万亩水稻田适合发展稻田综合种养,若全部发展起来,每年可为我市农民增加15亿元收入。(记者彭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