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珠水函〔2019〕306号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稽察,规范全市水利建设行为,促进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证稽察工作客观、公正、高效开展,我局组织制定了《珠海市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31日

珠海市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稽察,规范全市水利建设行为,促进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证稽察工作客观、公正、高效开展,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依据《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水安监〔2017〕341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的管理办法(试行)》(粤水建管〔2013〕16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稽察,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对水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市级财政以上(含)投资的水利建设项目,其他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参照执行。

  第四条水利稽察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并重,遵循依法监督、严格规范、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五条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市水利稽察工作,成立市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稽察办),设在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局稽察办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对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的稽察;

  (二)真实、准确、公正地评价被稽察项目,以书面形式提交稽察报告;

  (三)考察、遴选、选聘稽察特派员、稽察专家,组建稽察特派员、稽察专家库,并负责相关培训、日常管理工作;

  (四)配合上级稽察部门对本市水利建设项目的稽察;

  (五)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开展项目稽察工作时,局稽察办组织成立项目稽察组。稽察组成员由稽察特派员、稽察专家和特派员助理等稽察人员组成。

  稽察专家应根据任务要求,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般包括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特派员对现场稽察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现场稽察工作;

  (二)审核专家稽察意见;

  (三)通报现场稽察情况;

  (四)组织稽察成果研讨;

  (五)负责提交稽察报告;

  (六)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七)负责稽察人员管理;

  (八)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特派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身体健康,能承担现场稽察工作,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当专业水平;

  (四)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了解相关技术标准;

  (五)具有较丰富的水利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经验;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判断能力。

  第九条专家分工负责相应现场稽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查阅文件资料,检查项目现场;

  (二)查清核实项目存在的问题;

  (三)提交专家稽察意见;

  (四)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五)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身体健康,能承担现场稽察工作,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者相当专业水平;

  (四)熟练掌握并能正确运用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者相关管理工作10年以上。

  第十一条特派员助理协助特派员做好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现场稽察联络、协调和服务;

  (二)起草稽察报告;

  (三)起草整改意见通知;

  (四)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稽察人员执行稽察任务时遵循回避原则,不得稽察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建设项目。

  第三章 稽察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水利稽察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检查有关项目的监管和主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水利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完善建设管理制度、组织推动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抽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与设计、计划下达与执行、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对前期工作与设计稽察,包括检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算编报、审查审批等情况;检查勘察设计深度和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审查意见执行、设计变更、现场设计服务等情况。

  第十五条对建设管理的稽察,包括检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执行,有关参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等情况,以及建后工程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管理措施、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管理人员编制和岗位责任制,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对计划下达与执行的稽察,包括检查年度计划下达与执行,投资控制与概预算执行,工程进度和工程量完成情况,年度投资完成的情况。

  第十七条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稽察,包括检查资金到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工程价款结算,会计核算,竣工财务决算、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

  第十八条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稽察,包括检查工程质量现状,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责任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质量控制和检验评定,工程验收,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等情况。

  第十九条局稽察办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工作稽察。

  第二十条稽察工作结束后,局稽察办对项目建设活动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理建议,也可以对要求整改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四章 稽察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一条局稽察办根据年度全市水利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结合工程规模、类型、投资结构及建设进展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稽察工作计划,报市水务局审定印发。年度稽察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目标任务、稽察范围、稽察数量、时间安排、整改要求及保障措施等。每次稽察前,局稽察办选定稽察项目、确定稽察时间、明确稽察内容及方式、组建稽察组,报市水务局审定并下达稽察通知。

  第二十二条被稽察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及时、准确、全面提交与稽察工作相关的文件、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稽察组开展稽察工作,可采取下列方法:

  (一)听取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总体情况汇报;

  (二)听取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汇报;

  (三)查阅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合同、记录、报表、帐薄及其他资料,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可以取得或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四)查勘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

  (五)与有关单位和人员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六)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核实、取证;

  (七)其他需要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稽察组应当客观完整地记录稽察重要事项、证据资料,编写专家稽察工作底稿,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经充分讨论,形成稽察报告。

  第二十五条稽察组应就稽察情况与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项目法人、参建单位等交换意见。

  第二十六条稽察组在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局稽察办报告。

  第五章 稽察报告及整改

  第二十七条稽察组应于现场稽察结束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稽察特派员签署的稽察报告。稽察报告一般由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和意见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期工作与设计工作情况及分析评价;

  (二)建设管理情况及分析评价;

  (三)计划下达与执行管理情况及分析评价;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及分析评价;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情况及分析评价:

  (六)整改意见或处理建议;

  (七)稽察人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八)专项稽察报告可根据具体稽察内容编制。

  第二十八条稽察报告经局稽察办审查后报市水务局审定并印发,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通报稽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必要时可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项目法人必须按整改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向市水务局报告。局稽察办***督促整改,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第三十条 对稽察中发现建设项目管理薄弱、监管不力、问题严重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对严重违反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项目参建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提出以下单项或多项处理建议:

  (一)通报批评;

  (二)约谈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三)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四)建议有关部门批准暂停施工;

  (五)依据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建议给其不良评价意见,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粤水规范字〔2019〕1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六)建议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给予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第六章 稽察人员、被稽察项目有关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稽察人员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项目参建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和取证;

  (二)要求被稽察项目的参建单位提供并查阅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数据、帐簿、凭证、报表,依法复制、录音、拍照或***有关的证词、证据;

  (三)在任何时间进入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场所或地点,进行查验、取证、质询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法行使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二)深入项目现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建设情况和问题,认真完成稽察任务;

  (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应主动回避有利害关系的稽察项目。

  第三十三条稽察人员为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做出重要贡献的,可由局稽察办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稽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稽察资格,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被稽察项目的重大问题隐匿不报,严重失职的;

  (二)与被稽察项目有关的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

  (三)干预被稽察项目的正常建设管理活动,致使被稽察项目的正常工作受到损害的

  (四)接受与被稽察项目有关单位的馈赠、报酬等费用,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娱乐、旅游等违纪活动,或者通过稽察工作为自己、亲友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第三十五条被稽察项目有关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稽察提出的问题,可以进行说明和申辩;

  (二)对稽察或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局稽察办或市水务局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仍执行原整改或处理意见;

  (三)发现稽察人员有本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行为时,有权向局稽察办直至向市水务局报告。

  第三十六条被稽察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稽察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或报送有关文件、资料;

  (二)协助稽察组的工作,提供稽察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数据、合同、帐簿、凭证和报表,不得拒绝、隐匿和弄虚作假;

  (三)对稽察人员提出的质询作出解释说明。

  第三十七条被稽察项目有关单位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局稽察办建议有关方面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执行稽察任务或者打击报复稽察人员的;

  (二)拒不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协议、财务状况和建设管理情况的资料或者隐匿、伪报资料,或提供假情况、假证词的;

  (三)可能影响稽察人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珠海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22:29:02重新编辑
深圳明镇根竹园大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马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怡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东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万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西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塘尾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塘尾兴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塘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围园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塘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疫情蔓延叠加油价跳水LPG市场影响几何
  2. 广饶县300万元补贴蔬菜基地
  3.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首届职工运动会开幕
  4. 东营港新材料产业园迎接市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5. 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向东来我区检查指导工作
  6. 山东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部发布
  7. 市财金集团来我区调研
  8. 我区组织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电视直播
  9. 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区—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优化提升工程建
  10. 地税分局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1. 市红十字会到府前社区开展调研
  12. 新户镇强化措施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3. 市发改委召开1810次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
  14. 山东出台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15.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第十二届孙子文化旅游节的批复
  16. 市科技局到新户镇调研考察gef备选项目
  17.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开创综合治税工作新局面
  18. 关于2021年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20211112)
  19. 广饶县满意答卷回应百姓期待
  20. 丁庄镇合作医疗有点甜
  21.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
  22.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3. 2019山东省大学生文化旅游创业大赛启动
  24. 第六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开始推选
  25. 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情况公示(第一批)
  26. 国土资源部来我省就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行调研
  27. 新户镇班子成员观看纪录片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28.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9. 河口街道中心幼儿园爱在重阳走进社区
  30. 区环保分局推行24小时工作理念对污染企业保持全天候环保高压态势
  31. 区实验学校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声有色
  32. 区人社局大力开展农民工政策宣传活动
  33. 市场监管局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34. 区质监局特监大厅以优质服务促企业发展
  35. 我县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3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拟推荐2019年度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的公示
  37.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关于年产1000套高端装配式钢板仓项目的告知承诺审批
  38. 我区积极落实手足口病预防宣传工作
  39. 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混合芳烃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
  40. 万达科鲁尔丙烯腈项目进展取得重大突破
  41. 首艘外轮靠泊东营港新建码头
  42. 爱克森及华懋公司总平面规划方案专家评审会召开
  43.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45万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
  44. 广饶县循环经济产业链显魅力
  45. 吕雪萍到孤岛镇八一走访慰问优抚对象
  46. 东港新区滨海新城概念规划方案评审会议召开
  47. 花官乡打造农业产业新优势
  48. 六合街道三个结合促进八项规定落实
  49. 义和镇多举措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50. 我区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主题活动启动
  51. 房地产开发贷款9月末同比降低231
  52. 我区领导干部暨大讨论动员会议召开
  53. 我区7个产业项目列入全市重点项目
  54. 启航东营扬帆世界
  55. 东营港务集团全员上岗积极抵御台风利奇马
  56. 东营港实验幼儿园爱心护园岗风雨无阻守岗位
  57. 2017河口区广场文化艺术节河口开发区专场晚会成功举办(组图)
  58. 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强化节前监管护航建筑领域施工安全
  59. 广饶2009年重点工业项目出炉
  60. 杨同贤调研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情况
  61. 新材料产业园节后企业开工忙力争新春开门红
  62. 区文广新局学习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精神
  63. 2019年济宁市双创活动周启动
  64. 新户镇苜蓿种植掀热潮
  65. 东营港东营港区三突堤16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询
  66. 全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会议召开
  67. 地税分局推行送票***联系卡效果明显
  68. 利津县双拥创城迎检调度会议召开
  69. 东营港扩建工程钢材水泥供应工作扎实有效
  70. 我区组织收看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视频讲座
  71. 省旅发委到新户镇调研旅游新型业态创建情况
  72. 六合街道创新实施富民强村固基工程促城乡统筹发展
  73. 龙山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活动
  74. 黄三角农高区召开疫情防控专题调度会议
  75. 我区组织收看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大会电视实况直播
  76. 计划合同部多项措施做好技术合同的签订
  77. 山东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介会在上海举行
  78.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赵豪志带队到莱芜考察
  79. 区海洋与渔业局多举措促效能提升
  80.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成立揭牌仪式举行
  81. 我区获2012年第一批两区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
  82. 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组来我区检查考核
  83. 义和镇司法所严把三关保稳定
  84. 山东三年内将压减省级行政许可事项50以上
  85. 市农业局扎实开展小麦种子产地检疫工作
  86. 通知
  87. 去行政化让开发区活起来
  88. 全省秸秆青贮及苜蓿生产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
  89. 东营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八队一行到滨海新区道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调
  90.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道燃气一期工程项目进展顺利
  91.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92. 区油工委办好三个课堂学好两学一做
  93.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94. 山东省学前教育发展论坛在我市举办
  95. 关于做好第9号台风利奇马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96. 全区举行庆祝三八演讲比赛
  97. 王书坚在寿光检查指导群众安置等工作
  98. 石村镇与安徽省倪邱镇结成友好合作镇
  99. 济南牵头抓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100. 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多措并举建章立制创建交通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