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食盐销售秩序的通告
为维护我县正常食盐销售秩序,特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是生产井矿盐大省,有充足的食盐保证供应。我县食盐月消费量为100吨左右,目前市场投放达400吨以上,库存充足,可满足3个多月市场正常销售。
二、县盐业公司正在加大对各大超市卖场、食盐经销商的配送力度,确保食盐及时上架,同时坚持按照政府定价销售,请广大市民放心消费、理性消费。
三、食盐属政府定价商品,500g精制碘盐1.30元/袋,350g锌、硒、钙盐1.50元/袋,350g低纳盐2.00元/袋,350g锌、硒、钙晶纯盐2.50元/袋,350g低纳晶纯盐3.00元/袋。
消费者发现市场上有哄抬盐价、操纵市场、囤积居奇的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58或12315,物价、工商部门将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工商管理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物价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盐务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