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成为辽宁省农村养老保险为试点区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市政府决定,将我区确定为辽宁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六月中旬,由营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老边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参加,到辽宁省清源县就试点工作进行了学习,目前,《老边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已形成,待省试点方案出台后,我区试点工作即开展。
目前我区已投资59万元建成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平台27个,其中,区本级1个,镇(街)6个,中心村15个,社区5个,新上电脑45台,并聘用协理员21名,初步达到了平台建设的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60个行政村及所有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
劳动保障平台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一体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就业平台促进就业。镇、村劳动保障事务所、服务站已建立了劳动力资源、转移输出、社会保障台帐和数据库,建立了劳动力培训、劳动者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动力输出等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劳动力动态、掌握劳动力资源状况等,为劳动力就业和转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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