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工作通报
为贯彻落实《点军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点办发〔2016〕45号)文件精神,2018年3月8日至3月9日,由区政府办牵头,区农林水局、区交运局、区城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乡(镇)、街办2018年1月份、2月份工作及所辖村(居)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1月份工作进行了月考核和季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点军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的要求,考核组认真评议,结果如下:
优秀:艾家镇(90分)
良好:联棚乡(83分)
土城乡(81分)
桥边镇(80分)
合格:点军街办(70分)
按照考核办法,对艾家镇奖励4万元,对联棚乡、土城乡、桥边镇各奖励3万元,对点军街办奖励2万元。
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各乡(镇)、街办抽查了两个村(居),考评结果如下:七里村(91分)、柳林村(91分)、联棚村(84分)、楠木溪村(88分)、车溪村(78分)、土城村(84分)、石堰村(82分)、黄家棚村(78分)、紫阳村(76分)、谭家河社区(***分)。根据考核办法,对村(居)随机抽查的平均得分作为该乡(镇)、街办其他村(居)季度考核成绩,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份村(居)考核结果为:
优秀:艾家镇村(居),综合得分91分
良好:联棚乡村(居),综合得分86分
土城乡村(居),综合得分81分
桥边镇村(居),综合得分80分
合格:点军街办村(居),综合得分70分
按照考核办法,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1月份对艾家镇各村(居)共奖励5万元;联棚乡各村(场)共奖励4.51万元;土城乡各村共奖励6.8万元;桥边镇各村(居)共奖励6.02万元;点军街办各村(居)共奖励5.25万元。
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