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管控区域的通告(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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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域调整通告如下:
一、白云湖街第6网格、大朗货场、大朗车站生活区以及病家周边楼宇区域解除管控,白云湖街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二、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落实管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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