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丘村级财务新规统一操作流程
本网讯 2月10日,资丘镇凉水寺村报账员田育新在财政所办理会计业务。与以往不同的是,他经办的3万多元村组干部工资、公路维修专款、网格员管理费用等,全部以一卡通的形式直达用款人账户,规避了大额现金支取而引起的资金风险。这看似不起眼的小小举动,可对于该镇的村级财务管理,却是从今年元月1日才严格执行的。这一切,均是《资丘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操作流程作出的规定。
代管不是托管
该镇《办法》规定,村级财务的责任主体是村委会,管理的主体是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各村设报账员一名,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按季向管理中心报账,并负有向村民公开财务结果的职责。其管理模式为村级财务双代管,但代管不等同于托管,所在村委会应在《办法》的约束下开展业务活动,并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
同时,《办法》对收入范围、支出内容、债务管理和票据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规定。规定村集体资产变现、财政转移支付、一事一议筹资、上级专项扶持等款项,须全部纳入管理笼子,不得体外循环脱离监管。全部资金活动须量力而行,不得新增债务,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一肩挑不是双份工资
该镇《办法》对村干部工资(财政补贴待遇)制定了统一的操作办法,纳入《办法》管理的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青妇民和村民小组长,并因村而异按基础工资+规模工资的额度分解到人。其中: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以本人最高职务计算,不能重复计算。其他参与村分工的副书记、副主任、委员和主任助理,分别按书记职务工资的90%、80%递减。村两委成员离岗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三个月的,按月扣除相应的待遇。
有钱不能任性
该镇村级财务实行三签一审,即经办人签字,村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
严格专款管理、项目管理也是《办法》的重要内容。凡专项资金须用款单位申请,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后使用。凡村内大型建设项目或者重大采购项目,须由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方案,书面报经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按相关规定实行招标,在镇分管领导的见证下签订书面合同,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后实施,并明确专人负责质量监管。项目完工后,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才能付款。
另外,该镇《办法》对备用金也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规定各村的周转金不得超过2000元,从而杜绝了大额库存现金的现象,减少了潜在的资金风险,规范了财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