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实行三发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中国保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宦忠勇)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湖北省保康县坚持创新,多措并举,强化推动,深入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教育引导法。狠抓"三类人员"培训、持证管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强化持证上岗管理的基础上,每年初严格实行复工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参加继续培训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企业暂停生产经营不予上岗。同时,将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纳入全县安全培训范畴,从正面积极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制度保障法。建立五项重点保障制度,一是领导带班备案制,每月初将领导带班计划报安监部门备案;二是投入定比增长制,企业安全投入必须保持每年5%增涨速度;三是企业承诺兑诺制,企业法人代表依据《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制订承诺书并公开承诺,部门对其承诺内容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考核;四是重点时段日报告制,对节庆假日仍继续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状况日报报告制度;五是全员查隐患制,督促企业设置奖励政策,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执法推动法。年初督促各职能部门周密制订执法检查计划,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检查范围;实施高频次的检查执法,重点行业领域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实行分级管理,级数越低,检查频次越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按照"停产整顿、专项整改、立案查处、复查验收"的程序从重从严处理。
政策约束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整改安全隐患不及时等违法行为,在落实常规执法监察手段的基础上,落实三项制约性政策:一是实行停电、停供火工品等措施;二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实行"黑名单"管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三是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违法行为通报给行业、投资、国土、证券等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实施部门联动监管,让企业不敢马虎大意、不敢应付差事、更不敢忽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