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惩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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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近日,我州出台《黔西南州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州府办发〔2016〕63号),从2016年10月起,对环境污染举报人进行资金奖励。
当举报人发现工业企业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以信函、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举报,或通过环保部门的微信举报平台进行举报。根据举报内容的详实度、清晰度、查证结果等,将其分成三个价值等级:重大价值、较大价值、一般价值,而不同价值等级会影响奖励的金额。奖励最低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是我州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改善我州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监督,提高环境保护执法效率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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