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高审计公示2015年6号关于审计刘集街道办事处2014年至201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2月起,对刘集街道办事处2014年至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审计组组长:王 进
审计组成员:龚禄丽 彭 真
***:审计组审计纪律
高新区审计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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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