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政策解读
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开发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于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中的积极带动作用,解决目前各类开发区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若干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开发区发展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
《若干意见》明确了开发区的定位:第一,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第二,要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第三,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
《若干意见》明确了不同类型开发区的发展方向: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省级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若干意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重点作了五方面部署:一是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开发区管理机构作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归并内设机构,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要加强对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充分依托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减少向开发区派驻的部门。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二是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省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开发区统一协调机制,避免开发区的同质化和低水平的恶性竞争。鼓励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三是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开发区。对于开发区内企业投资经营过程中,需要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可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四是做好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鼓励开发区设立综合服务平台,为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开发区要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开发区可结合产业发展方向,依法依规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五是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支持以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开发区,或者托管现有的开发区。鼓励以PPP模式进行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融资。
在制度保障方面,《若干意见》明确:
第一,加强开发区发展的规划指导。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资源和环境条件、产业基础和特点,科学确定开发区的区域布局,明确开发区的数量、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
第二,规范开发区设立和审批管理。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有序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和升级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1家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不得建设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建设开发区。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和升级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修订全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引导开发区有序发展。
第三,强化开发区环境、安全等监管。开发区布局和建设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动现有开发区全面完成污水集中处理,新建开发区必须同步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开发区各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促进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相和谐。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促进节约用水。严格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推动开发区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四,实行评价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全面反映开发区各方面情况。考核结果要与奖惩措施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好的开发区优先考虑扩区、升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开发区,要限制新增土地指标,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特别是长期圈占土地、开发程度低的开发区,要核减面积或予以降级、撤销,不允许纳入全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同时,《若干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将在开发区优先布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绿色发展方面,将支持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在基础设施方面,将积极利用专项建设基金,鼓励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土地利用方面,将对发展较好、用地集约的开发区,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适度倾斜,对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相关稿件
***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