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积极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全面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赫章县在强化行业领域督促检查、安委办日常调度考核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机制。
一是县委常委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中共赫章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常委带队督查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共赫章县委常委带队督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由县委常委带队,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督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住“不落实的事”,督查“不落实的人”,对不落实、落实难、落实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乡镇和部门制定落实改进措施,限时加以整改,由县考核办和督办督查局***督促,限时办结。
二是建立县级领导督查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不同时段特点,县委、县政府每月列出督查重点,由县级领导带队深入联系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督查情况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汇报,并梳理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组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开展不定期督查。由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抽调人员为成员,组成县政府9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切实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督查力度,全面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事前问责,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