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市场监管护航冬季旅游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护航冬季旅游”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强化对旅游价格、食品安全、旅游安全、旅游合同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问题,围绕市内冰雪旅游景区、滑雪场等景点及周边沿线宾馆、饭店、民宿、旅游商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统筹市场监管与疫情防控,护航伊春冬季旅游市场安全运行,为我市旅游发展复苏和壮大提升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持续强化冬季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聚焦重点景区内外及周边沿线场所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规范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持续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持续强化冬季旅游市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冬季旅游相关的大型游乐设施、滑雪场客运索道、旅游景区内电梯等特种设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冬季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安全。
三是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旅游景区及周边的涉旅宾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业户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游景区食品安全。
四是加强旅游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对景区沿线公路加油站汽柴油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旅游景区、旅游景点销售滑雪服、滑雪板、滑雪手套等旅游相关产品质量监管,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加大对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持续强化广告监管。对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户外等媒介发布旅游广告进行专项监测,加大对旅行社团、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市场主体发布涉旅服务和产品广告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旅游广告行为。
六是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突出车站、高速路沿线服务区、旅游景区等重点旅游区域,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仿冒混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
七是持续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推动重点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推进旅游合同格式条款规范,依法查处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旅游者合法权利的不合理、不规范格式条款。聚焦重点景区和景点,开展明察暗访和消费体察活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依法约谈旅游业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