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酱油)核查处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酱油)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期)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总局转移支付2019年第34期)》,涉及伊春高山森林食品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正彤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鲜非转基因酿造酱油。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伊春高山森林食品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正彤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一品鲜非转基因酿造酱油,标称生产日期为2018-02-01,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经营者信息:伊春高山森林食品市场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伊春市伊春区红升办卫星街(原繁荣农贸市场)。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春分局已对伊春高山森林食品市场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其暂停销售、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次酱油50瓶25公斤、货值100元,销售20瓶10公斤,返回生产厂家30瓶15公斤。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春分局于2019年6月17日对伊春高山森林食品市场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19年7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伊市监分处字〔2019〕017号。
***:1批次不合格食品(酱油)信息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
1批次不合格食品(酱油)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检验机构 |
1 | 哈尔滨正彤调味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林业局 | 伊春高山森林食品市场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红升办卫星街(原繁荣农贸市场) | 一品鲜非转基因酿造酱油 | 500ml/瓶 | 2018-02-01 | 正彤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 0.30g/100mL | ≥0.4g/100ml | 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