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威海市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首批参与企业和产品的通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南海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做好威海市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向社会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现就面向全市征集首批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凡属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乐器、玩具和文化体验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及文化产品和服务,均可申报参加威海市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
二、申报主体条件要求
(一)符合征集范围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业户须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规范、手续齐备,无不良记录,对文化产品和服务应当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无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具备良好社会形象。
(二)企业在威海市区域内拥有实体店,具备支持文化消费券使用的人员、设备、技术等必备条件,在消费季期间能够持续开展宣传营销和特别优惠活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不能独立开展文化消费营销宣传活动的特色中小微企业和生产商户,以企业进入消费集聚区、产品进入文化产品展销区的方式,参加线下文化消费活动。
(三)文化产品和服务申报。为统筹做好征集上线等各项工作,采取分批次进行申报,文化企业和商户要认真选报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产品价格,积极配合威海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上线文化产品,如实填写文化产品和服务各项消费信息。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将严格审核加盟企业产品信息,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鼓励文化企业提供最终消费文化产品和服务,价格虚高不实产品不得参加消费季活动,严格控制会员次卡,禁止储值卡使用文化消费券。
三、消费季优惠方式
(一)实行折上折优惠。企业在产品服务零售价格上先行提供一定的优惠,优惠比例不低于平时开展营销活动的幅度,在此基础上再使用威海市发放的文化消费券补贴,使消费者享受折上折的优惠。
(二)实行活动积分兑换。消费者参加消费季公共公益文化活动可获得积分,积分可以在威海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上使用。作为宣传营销的一种方式,文化企业需提供一定数量的文化产品作为积分兑换产品。
四、报送要求
商户须认真阅读通知、《威海市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商户参与申请书》及其***内容,了解活动流程、权利义务。有参与意向者按照属地,向所在辖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供参与商户信息登记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填好企业名称的《威海市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商户参与申请书》。
请各区市汇总电子材料后,于6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惠民消费季活动邮箱:whswhhm@163.com,后续将集中进行材料打印、盖章和审核。
首批征集工作于7月5日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文化企业商户的组织申报。逾期未报的企业,将不能参与首批上线,可做好准备,参加后续的第二批征集。产品样品、积分兑换产品报送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
陈琳(负责协调统筹),联系电话:5869797;
孙军(负责商户报名),联系电话:185****4519;
苑圣浩(负责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联系电话:5289996。
***:威海市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商户参与申请书.docx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