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确认公示蓬自然资规公示〔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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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1日发表
土地权属确认公示
蓬自然资规公示〔2022〕3号
为规范场镇建房工作,经审核,我局拟对明月镇望月街105、107号李志勇、岳敏、王太文、陈延琼自建房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和住宅用地(宗地图附后),面积为222.04平方米(其中土地证面积217.05平方米,超占国有零星空地4.99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如对该宗地确权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送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25-5428***0)。逾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本局将按有关规定给李志勇、岳敏、王太文、陈延琼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2022年2月25日
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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