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绿色生态、宜居宜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它的公布施行,为城市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城市的科学管理、有序运转和安全运行奠定基础,标志着遂宁城市管理迈入了新的阶段。为深入贯彻实施《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三年宣传方案,于2020年6月18日在红星桥开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是为了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动员和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股长姚晓军介绍。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积极发放宣传资料,耐心为群众讲解条例规定,接受群众咨询。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建议2条,受理群众投诉3件。
下一步,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法律五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宣传《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持续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共同建设生态宜居城市进而提升蓬溪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