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A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能电函[2013]4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A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建设市政管、用户引入管、庭院管、管网改造等,管径DE160以上,管道长合计约36.05公里,其中定向钻总工程量约17.3公里;总投资约为4500万元,勘察设计费总估算450万元。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A标段勘察设计费总估算257万元(管道长约19.75公里,其中定向钻总工程量约9.4公里), B标段勘察设计费总估算193万元(管道长约16.3公里,其中定向钻总工程量约7.9公里)。
工作内容:①设计范围内的地形测量、管线探测、地质勘察(含陆地、河、江、涌等)、管道设计中线成果测量、方案图放桩、施工图放桩、绘制断面图、电法测量、GPS基准点测量、其它与测量相关内容;②报建图设计、定向钻穿越施工图设计、线路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报建图、正式施工图)、施工大样图设计、管道横(纵)断面设计、调压设备流程工艺设计、调压设备施工图(含安装图)设计、调压设备基础及桩基础设计、防雷防静电设计、大样图设计、管道的牺牲阳极(测试桩)设计、设计变更(含蓝图变更),报建示意图(如公路、开挖等)、架空管(建筑或桥梁)及基础设计(过河、过涌、建筑外墙等)、站场设计、后续***服务、规划验收图纸设计等。
2.3勘察、设计工期:本项目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在建设期内,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在收到甲方下达工程任务单后,勘察设计工作按工程任务单规定期限完成。如在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投资已完成,则本合同结束。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2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项目。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当地规划国土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当地规划国土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3勘察设计质量也应符合燃气集团公司文件规范要求。
2.7工程勘察设计费支付:
1)勘察设计单位在完成单位工程的勘察设计结算书后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发包人的表格),并将结算书、***、合同等***的扫描件(提交资料应符合合同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在审核付款申请资料合格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付清该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费。
2)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设计人、勘察人在收取勘察设计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
3)若为联合体,勘察费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由发包人直接支付至联合体勘察单位指定帐号。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2.8招标人均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经济补偿。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含乙级);
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
4.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燃气)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公用设备注册执业资格。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 年11月至 2019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9年 7 月 9 日 17时 00 分起至 2019年 7月16 日17 时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7月25日 17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 年7 月 30日8 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7 月30日 9时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19年7 月 30日9 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如为联合体,授权代理人必须是牵头人的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招标人同期有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A标段)、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B标段)两个标段同时招标,投标申请人可以选择1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评标、定标原则如下:
①2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
②开标、评标、定标将按A标段、B标段招标文件所定开评标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若在招标过程中原定开评标时间有所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开评标顺序。
③每1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人的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或其它原因导致此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正常招标。若投标申请人确定其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标段的中标资格;
④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则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该标段的原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具备该标段重新招标时的中标资格;
⑤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进行重新招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的标段。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三兴路6号108铺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邮编: 邮 编:5281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李***
电话:87722336 电话:0757-87729978
传真: 传真:0757-87729978
2019 年 7 月 9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