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城市垃圾处理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龙溪路2号
建设内容:项目全厂占地面积118亩,建筑面积55913m2。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600万元,在公司现有厂房内新增设备119台(套),新增年产5500t城市垃圾处理生产线设备,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生产线设备1600t、厨余垃圾处理生产线设备1600t、陈腐垃圾处理生产线设备900t以及餐厨垃圾生产线设备1400t。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
⑴废气:项目喷漆废气、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油漆涂刷废气、零部件清洗废气、食堂餐饮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⑵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等;
⑶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等。
⑷固体废物:生活固废,一般生产固废,危险废物。
2、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⑴废气
项目营运期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项目拟设置的无泵水幕漆雾处理器及活性炭吸收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抛丸粉尘由项目拟设置的抛丸粉尘除尘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预测,各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与背景值叠加后的浓度仍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范围内,仍符合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营运期各污染物外排速率、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各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位置均设置合理。项目外排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⑵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中各污染物经项目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1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项目营运期通过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噪声昼夜贡献值在各厂界外1m处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在各厂界外1m处的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要求,仍符合相关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因此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是很小的。
⑷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输处理;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场所集中储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经以上措施安全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是很小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
1、产业政策及用地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中的十四、机械:59、固体废物防治技术设备,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
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龙溪路2号公司现有厂房内,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8月30日)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8月3日)可知,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根据宜昌西陵区经济发展局为城市垃圾处理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批复的《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码:2015***********6),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8月30日)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8月3日)可知,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扩建完成后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与项目现有工程基本相同,故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的符合宜昌市的总体规划要求。
2、环境质量评价
通过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表明该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上述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原有的环境功能级别。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清洁生产
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均符合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产品能源消耗量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中废水、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实现全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二级水平,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3、总量控制指标
⑴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NOX:0.065t/a;
SO2:0.010t/a;
工业粉尘:0.082t/a;
甲苯:0.571t/a;
二甲苯:0.250t/a;
非甲烷总烃:0.765t/a;
⑵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COD:4.016t/a(接管总量)
NH3-N:0.581t/a(接管总量)
⑶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
工业固废:157.05t/a
4、总结论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按拟定设计规模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龙溪路2号
联系人:马福伟
联系电话:135****6622
五、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035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Tel:155****4702 E-mail:623124680@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构:宜昌市西陵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5号
联系电话:0717-690318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不利的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