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惠名居总平面规划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228号
关于福惠名居总平面规划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杜鹃路的建设项目福惠名居总平面规划方案修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朱雪英
二、项目名称:福惠名居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原批出的总平面方案基础上,对规划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原一栋和二栋的首层为商铺,现将一栋和二栋的首层商铺调整为车库,增加地上室内车位22个(详见附图);
2、原一栋的二、三层为商业,现将一栋的二、三层商业调整为住宅(详见附图);
3、对半地下室方案调整,增大半地下室电房,对半地下室车位重新布局,半地下室车位由原93个调整为104个(详见附图);
4、因方案调整,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作相应调整,取消商业面积,住宅面积由原13292.7平方米调整为14822平方米,停车位由原120个调整为153个。
四、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项目用地面积7701.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00.7平方米,基底面积2298.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148.4平方米,容积率2.097,建筑密度29.85%,绿地率30%,停车位153个。方案调整后,项目的经济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自2017年06月28日至07月07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http://gt.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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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惠名居总平(原批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