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新圩居委会茶一经济社村前鱼塘发包项目第二次)
编号:GHNCZC2016032
高明区更合镇新圩居委会茶一经济社定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10时0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高明区更合镇新圩居委会茶一经济社村前鱼塘发包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明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茶一经济社村前的鱼塘
2、资产规模:两个鱼塘共12亩(具体位置以图为准)
3、发包年限:10年
4、土地用途:只能发展养殖业,上述土地目前属于农用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主经营(经营种类由承包方按照有关法律及本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决定)。如果承包方需改变土地用途,事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5、交易底价:人民币800元/年/亩(捌佰元每年每亩)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 ,乙方一次性缴完第一年的承包款给甲方,由第贰年开始,每年的承包款必须在当年的8月1日前交清给甲方,至合同期满的承包款缴交办法均依此类推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8、合同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之日,乙方付给甲方一年承包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甲方要如数退回给乙方。
9、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经营鱼塘所需的一切税费、投资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解决鱼塘周边的道路维修及用水用电等问题。如乙方要将所承包的鱼塘转让给第三方承包的,则必须要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其转让无效。乙方在经营鱼塘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环境和防止鱼塘基崩溃。如造成环境污染或塘基崩溃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负一切责任。乙方不得私自改变鱼塘用途和开采矿产,如故意破坏,视为违约。承包期满时,鱼塘周围所建的一切建筑物及相关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10、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时按量上缴完承包款给甲方。逾期十五天不上缴或上缴不完承包款的,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11、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4、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填写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800元/年/亩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20元/年/亩(含20元/年/亩);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每次停顿时间间隔均为30秒。
(5)当竞标人报价(填写报价表)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新圩居委会茶一经济社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2633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