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溢明苑二座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41号
关于喜溢明苑二座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分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杜鹃路以西、银杏路以北的拟建设项目喜溢明苑二座单体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单体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喜溢明苑二座
三、申报类型:单体建筑方案调整
四、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对喜溢明苑二单体首层方案进行优化,主要调整如下:
1.首层平面图,4-U轴至4-V轴交4-10轴至4-15轴,原“商铺”改为“双层立体车库”,原平开门改为卷闸门;
2.首层平面图,4-5轴至4-6轴交4-E轴至4-L轴,原“物管用房”改为“开关房”;
3.首层平面图,4-6轴至4-5轴交4-L轴至4-S轴,原“双层立体车库”改为“物管用房”,新物管用房增加楼梯上原物管用房的夹层,原卷闸门改为不锈钢防盗门;
4.首层平面图,4-6轴至4-5轴交4-L轴至4-S轴,原“立体车库”改为“物管用房”,原卷闸门改为不锈钢防盗门;
5.此次方案修改后,物业管理用房由原81.56平方米调整为89.19平方米,商铺、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对应微调。总建筑面积、容积率面积、基底面积及停车位数均不变;(详见附图)
五、调整后面积指标情况
方案调整后,物业管理用房由原81.56平方米调整为89.19平方米,商铺、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对应微调。总建筑面积、容积率面积、基底面积及停车位数均不变。方案调整后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至6月5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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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溢明苑二座首层调整前后对比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