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江湾居民委员会上湾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江湾居民委员会上湾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4—010)
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民委员会上湾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4年3月3日下午3:00在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上湾经济合作社上湾三队饭堂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面积:自留用地约13.31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江湾居民委员会上湾村;
3. 合同年限:25年;
4. 交易底价:8000元/亩/年;
5.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5%;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
7. 投标保证金:5万元。
8. 履约保证金:按年中标金额的50%计。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交易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中心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本标的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竞价的方式,有意者请于2014年3月3日下午2:50前到达上湾三队饭堂现场进行报名,3时正进行投标;
2.投标时需提交的资料:
(1)凡以自然人竞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
(2)凡以企业法人竞标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需公盖章)并提供原件对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竞标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8000元/亩/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10元/亩/年的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成交确认书后五天内未与土地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土地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庞先生 联系电话:88823880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
招标人:上湾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9****8089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