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产业函〔2019〕17号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发改产业函〔2019〕17号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和投资业主: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佛发改交能函〔2019〕13号)以及《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的补充通知》(佛发改交能函〔2019〕19号)文件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18年度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个人用户申报要求如下: (一)具体申报材料 1.请2018年度建成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验收的 初次申请补助的业主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2018年)》 (纸质版请双面打印,详见***3) 2 区发规统局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 (个人/居民提供立项批复文件及项目所在页复印件) 3 供电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4 2018年度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电量计量单》 (发电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5 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 2.再次申请补助资金的投资者只需提交《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18年)》(纸质版请双面打印,详见***3)、2018年度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电量计算单》以及银行账号复印件。 3.资料要求:以上资料需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余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且需要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名以及打手指摸。以上资料请于 2019年3月8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局(逾期不报视作无申报项目)。 二、企业/非居民用户申报要求如下: 非居民用户请参考个人用户需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余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资料需盖企业公章),同时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同步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请参考《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详见***5)。 我局办事窗口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5楼产业协调科。咨询电话:区***:88661291;谢先生:88620860。 ***: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 2.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佛发改交能函〔2019〕13号) 3.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4.关于2018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的补充通知 5.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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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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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佛发改交能函〔2019〕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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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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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的补充通知(佛发改交能函〔2019〕1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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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