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店卖气判刑3年
两男子因出售气***铅弹获刑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李钊报道:本想在自己的文具店卖点铅弹赚点小钱,没想到会触犯刑法。近日,高明法院对出售气***铅弹的叶某、谭某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分别缓刑四年和五年。
谭某和叶某均是高明本地人。2010~2014年间,谭某从他人处购买了气***铅弹放在自己经营的文具店销售,后又将39小盒共2616发铅弹卖给叶某销售。至2014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谭某共售出气***铅弹6小盒,被缴获气***铅弹14小盒(共1836发)。而叶某的39盒弹药从未售出过。经鉴定,上述气***铅弹均为4.5毫米气***铅弹。
该类型气***铅弹主要用于狩猎,用于威力大的猎***时,一***就足以将小型鸟类击毙。此外,该种气***铅弹还适用于多种仿真***支。不法分子若使用仿真***配合气***铅弹使用,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被抓获后,叶某、谭某对自己只顾赚钱、不懂法律的行为懊悔不已。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谭某违反弹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弹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