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丹灶镇有为翘楚评选活动
2018年丹灶镇“有为翘楚”评选活动
品牌南海,有为丹灶。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丹灶镇努力推动城、产、人、文融合发展,在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方面不断探索,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开启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时代。作为“有为之乡”,有为精神已融入丹灶的城市基因和基层的血脉,成为助推丹灶镇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
文化是城市的名片,精神是发展的支撑。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丹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生态产业新城 和谐有为丹灶”建设,镇文明委决定举办2018年丹灶镇“有为翘楚”评选活动,在广大市民群众中寻找明德惟馨、崇善向上的杰出代表,打造丹灶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高端品牌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同志系列***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着力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有为六德”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楷模、崇德尚贤、幸福共建”的良好社会风气,以有为精神、有为文化推动丹灶在品牌南海战略中,加速实现生态崛起,提高长远竞争力和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活动架构
主办单位:丹灶镇委、镇政府
承办单位:丹灶镇宣传文体办
丹灶镇文明办
三、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
以“有为六德”精神的内涵为评选标准,今年的评选总体分为两大类:
(一)专项翘楚
以“有为六德”为标准,评选忠勇、仁爱、公义、尚礼、诚信、明智六种楷模,并分别颁授“忠勇翘楚奖章”、“仁爱翘楚奖章”、“公义翘楚奖章”、“尚礼翘楚奖章”、“诚信翘楚奖章”和“明智翘楚奖章”。
(二)有为翘楚
在以上六类专项翘楚中推选出对丹灶经济社会贡献和模范作用特别突出的楷模,颁授“有为翘楚奖章”,作为评选最高奖项。
四、评选原则和范围
(一)评选原则
1、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
2、以德为先,注重公信。
(二)评选范围
凡积极投身、推动丹灶经济和社会建设,为丹灶镇党建、城市、产业、人文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的个人、单位、家庭、团体均可参评。(单位:不分政府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类别;个人:不限户籍、年龄、身份、工作性质等。)
五、评选标准
“有为翘楚”的评选标准,应体现社会公共意识、倡导社会公义,彰显个人、单位和家庭对于丹灶镇党建、城市、产业、人文等作出的贡献。对照忠勇、仁爱、公义、尚礼、明智、诚信的“有为六德”中的一项或多项结合参评,具体标准如下:
(一)忠勇:爱国敬业,勤政爱民;抢险救灾,见义勇为。
(二)仁爱:热心公益,扶贫助困;关爱社会,无私奉献。
(三)公义:刚正不阿,秉持正义;心系社群,造福乡梓。
(四)尚礼:尊师重道,崇孝尚德;和睦家庭,礼仪社群。
(五)诚信:真诚待人,重信守诺;以诚立业,守法经营。
(六)明智:高瞻远瞩,明辨是非;止谣解惑,弘扬正气。
六、组织执行
2018年丹灶镇“有为翘楚”评选活动由镇文明委牵头组织,负责评选表彰的统筹协调,协调镇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合评选。
七、评选程序
(一)推荐人选
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推荐,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起着先锋模范作用。推荐分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1、组织推荐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对本村、本线、本单位的村(居)民、员工、群众的推荐工作。镇总工会、经促局、人社局、仙湖管理处、总商会、青商会要充分发动企业开展企业及员工,尤其是丹灶优秀创业者、科技技术人才和一线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推荐工作。对于推荐对象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村(居)征求意见,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后要在本单位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并于2018年9月17日前将其书 面材料包括《2018年丹灶镇“有为翘楚”参评表》(一式3份,其中简介4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生活照1张)交送至丹灶镇文明办(政府106室),同时将资料及照片的电子版发至“创文办”政务邮箱,或nhdzcw@126.com邮箱。
2、群众推荐(个人自荐)。镇文明办在接受组织推荐的同时,接受群众直接推荐和自荐。群众可通过登录南海一点通(/cms/html/71124/column_71124_1.html)或到各村(居)委会、企业工会组织索取《2018年丹灶镇“有为翘楚”参评表》,并可通过网络、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镇文明办直接推荐(也可通过手机端H5链接举荐或自荐)。电子邮箱:nhdzcw@126.com。来信来访地址:丹灶镇政府大楼106室,邮编:528216。镇文明办联系电话号码:85413632。联系人:梁丽好。
八、表彰奖励
(一)表彰:在2018年第十五届康有为文化节闭幕晚会上对获得“有为翘楚”和专项翘楚称号的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二)奖励:被授予“有为翘楚奖章”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被授予专项翘楚奖章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礼遇:受奖人员均可获邀参加康有为文化节的相关活动;可获邀参加由镇文明办组织召开的专题座谈会或主题活动,提出对镇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可获邀参加镇委、镇政府的相关会议,对丹灶发展建言献策。
九、奖项年限
对获得“有为翘楚”及专项翘楚称号的,如受法律法规处分或违法道德行为规范,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取消称号。
十、本次评选活动由丹灶镇文明委负责解释。
***1:2018年丹灶镇“有为翘楚”参评表
***1:2018年丹灶镇“有为翘楚”参评表.doc
丹灶镇文明委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