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区周边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5年度)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山市城区周边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5年度)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鞍山市城区周边铁矿的东鞍山铁矿、大孤山铁矿、齐大山铁矿、眼前山铁矿和鞍千矿矿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2°02′19″~123°10′49″,北纬:41°02′19″~41°10′17″。
建设规模:治理区位于东鞍山铁矿、大孤山铁矿、齐大山铁矿、眼前山铁矿和鞍千矿矿区内,治理区面积3005亩。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东鞍山铁矿和齐大山铁矿治理区,治理区位于东鞍山铁矿、齐大山铁矿矿区内,其中东鞍山铁矿870亩(斜坡区333亩,平台区537亩);齐大山铁矿935亩(斜坡区844亩,平台区91亩)。第二标段为大孤山铁矿区、眼前山铁矿区及鞍千矿业治理区,治理区位于大孤山铁矿、眼前山铁矿、鞍千矿矿区内,其中大孤山铁矿466亩(斜坡区179亩,平台区287亩);眼前山铁矿479亩(斜坡区378亩,平台区101亩);鞍千矿铁矿255亩(斜坡区170亩,平台区85亩)。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及预算编制(含测量)。
工期:2016年3月31前完成。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第一标段地质灾害勘查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壹仟叁佰元(¥1,291,300.00),设计及预算编制(含测量)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肆仟捌佰元(¥1,104,800.00),最高限价合计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壹佰元(¥2,396,100.00)。
第二标段地质灾害勘查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捌万玖仟捌佰元(¥789,800.00),设计及预算编制(含测量)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万零叁仟玖佰元(¥903,900.00),最高限价合计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叁仟柒佰元(¥1,693,700.00)。
每个投标人可以兼投此招标项目的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优先中标标段顺序,否则按标段编号顺序由低到高确定中标标段)。
质量标准:达到项目规划要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标准和质量验收等规范。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5)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6)企业信用报告评估等级“BBB”级以上(含BBB级)企业;
(7)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地质类或水工环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8)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01月08日起至2016年01月14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2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辽宁省政府信用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评定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街路269-271号)。
5.2 开标时间为:2016年01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街路269-27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等;
6.3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足额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递交转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219路18号
邮政 编码:114002
联 系 人:任永刚
联系 电话:0412-5553618
传 真:0412-55536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邮政编码:100010
联 系 人:李耀华
联系电话:138****6279;024-22530910
E-Mail :11876689@qq.com
传 真:024-22530910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安华桥支行
公司账号:8884 2920 0011 8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