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油烟扰民罚款还要停业
位于禅城区同华路的一家餐馆因油烟扰民被周边住户投诉,区环境保护局责令该餐馆停业并罚款3万元,谁知该餐馆拒不履行停业决定。昨日(18日),区环保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餐馆位于一幢老旧居民楼楼下,虽然厨房配备了3台油烟静电处理器,但油烟排放口却设置在马路边的人行道上,油烟天天“喷”,让楼上及周边住户苦不堪言,2014年1月到9月间,区环保部门就收到10单对该店的投诉。
经查,该餐馆投产经营至今,未向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油烟处理效果不佳,违反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区环保部门于去年11月对该餐馆作出“责令停止项目生产,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餐馆按期缴纳了罚款,但却一直未补办相关环保手续,也没有停业。
鉴于该情况,区环保局于昨日将案件移交区人民法院受理。法院已向该餐馆发出了“限期履行通知书”,要求餐馆履行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若餐馆还不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法院将实施强制关停。
区环境保护局法制宣教科科长张丽兰表示,今年禅城重拳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年底所有餐饮单位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造成油烟污染的单位将严厉打击,不但处以高额罚款,还将强制关停。(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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