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招投标监管措施营造公平招投标环境
禅城区在4月9日举行招投标监管工作会议,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建立规范有序的监管运作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工作环境。
建立两办一中心***监管难题
招投标交易链条长、参与主体多、涉及利益大,监管难度大。如何***监管难题?禅城区提出了“建立两办一中心,出台三个办法”这一措施。两办一中心,即区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重点工程监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个办法》则是《监管办法》、《严禁插手干预办法》、《责任追究办法》。
其中,禅城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活动,决定招标投标有关重大事项。牵头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禅城区招标投标的相关制度文件,负责招标投标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统一全区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则是加强重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牵头实施重点工程预防腐败工作,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则是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业务流程,开发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
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报区监管办备案
其中,《监管办法》主要是解决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和监管不力的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管方式方法。重点是由谁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的问题。在职责划分方面,所有招标文件需报区招标办备案,投资3000万以上的项目和区重点工程招标文件,在报区招标办备案的基础上,再报区重点工程监管办备案。
《严禁插手干预办法》适用对象为“领导干部”,主要是从可能影响招投标工作的角度考虑主要是解决招投标中的行政干预问题,净化工作环境。该办法主要内容是列举了举了严禁插手干预项目审批、工程招标、工程建设、标后监管的14种情形,如何登记及登记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责任追究办法》则主要是促进招投标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履行职责,建立不当履职问责机制。主要内容是过错责任追究范围及如何问责。主要是将不当履职应予问责的情形具体化,共列举了资料审查、开标评标、标后监管、投诉查处7大类33种的不当履职情形。责任追究按照《佛山市禅城区机关效能问责办法》执行。
强化监督要敢于管、善于管
“在强化监督方面再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性,在善于监督方面再学习,提高工作针对性,在敢于监督方面再加强,提高制度执行力。”禅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殷辉表示,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和执行,抓落实,也是对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感和能力水平的实际检验。
“只要突出重点,敢于管,善于管,就一定能推动招投标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殷辉表示。(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