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乾阳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型材4500吨年项目验收审批公示
我局现正受理佛山市乾阳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型材4500吨/年项目验收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的简述
该项目位于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乐平镇范湖开发区G6-3地块,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万元,占地27306.4平方米,年产建筑铝材2500吨、工业铝材1000吨、装饰铝材1000吨。主体工程包括熔铸车间、挤压车间、表面处理车间(包括氧化、喷涂、包装、模具工序)、成品仓库、铝锭堆场、五金仓库、宿舍(饭堂)及办公楼。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主要废气是熔铝炉、搓灰炉产生的炉窑废气和酸雾、碱雾废气、粉末喷涂废气及职工饭堂油烟。熔铸炉废气采取湿法工艺中的旋流水膜麻石塔技术工艺和湍流喷淋塔的技术工艺相综合的“综合废气净化塔”工艺进行处理;喷涂废气采取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酸雾、碱雾废气采取湿法工艺中的旋流加填料技术工艺进行处理;职工饭堂油烟油烟净化设备处理。
项目工业废水主要为含镍、铬废水和酸碱废水、喷淋废水。含铬废水经还原、中和、沉淀预处理,含镍废水经中和、沉淀预处理,酸碱废水经隔油池隔渣池预处理,三股废水一起进入综合调节池混合,再经混合反应、斜管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沉淀后全部排入工业园污水厂处理。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已落实隔音措施,该厂位于工业区,周围均为厂房,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该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站混合污泥包括含铬、含镍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博罗石湾鑫隆环保加工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一)工况
监测期间,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90%,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二)废水
生产废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气
酸雾及粉末喷涂含尘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炉窑废气达到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柴油含硫为0.16%。
四、建议与要求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各项设施、管网等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建立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帐,保证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二)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转移记录。
(三)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5月4日至5月1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文锋中路八巷
联系电话:0757-87767712
联系人: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