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出台精简40多项事务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亚亮报道:《佛山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我市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项目投资核准制为备案制,“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20多部门40多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手续。
取消市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市将通过改革,建立新型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营商环境,取消市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除需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省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外,我市核准权限内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对需要上报省或国家核准的项目,则仍按规定程序上报。
对列入国家、省、市发展建设规划,具备较为成熟的建设条件、具有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涉及公共资源领域的项目,将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投资主体。
部门逾期不提供意见视作无意见
按照新的《实施方案》,我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结分为立项和报建两个并联阶段。两个阶段的手续全部改为同步“并联”办理,不再互为前置条件。需要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的事项,由负责办理部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不再由项目建设单位逐个部门办理,部门内部审核与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同步办理,相关部门逾期不提供意见的,视作无意见。
《实施方案》还对各审批部门的审批时间进行了明确。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用地规划许可一般项目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房地产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情况复杂或需跨层级审批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施工许可则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须提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