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X2GD202****70094 | 来信反映: 1、鮀江街道蓬南社区北门蜈蚣嘴(牛蛙地)面积106亩属农田,违法在建南华六祖禅寺。 2、鮀江街道蓬南社区白领的铁林寺从2017年未经批准私自扩建,破坏大面积的山林植被三百多亩。 3、鮀江街道龙泉的于老四果汁冰店噪音污染问题于2017年9月,广东省委环保督察组责成鮀江街道关停取缔该门店,但鮀江街道办事处只是在原地移动六米,现在噪音问题一直没有整改。 4、铸钱洞、清云禅住持勾结蓬东居委会承租山地破坏森林植被,未经批准违规建设几百亩。 5、铁林寺下面的龙泉禅寺现在破坏山体生态环境倒卖砂石。 6、至今仙围三巷雨污分流未建,鮀江街道不作为。 7、鮀江街道仙围一、二、三巷在连城路与鮀觎新路的交接点的垃圾桶及周边的垃圾桶被承包者撤掉,导致住户的垃圾无法处理。 | 汕头金平 | 生态,噪音,土壤 | 金平区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包案领导,针对反映情况,由鮀江街道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民宗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包案领导带队赶赴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鮀江街道蓬南社区北门蜈蚣嘴(牛蛙地)面积106亩属农田,违法在建南华六祖禅寺”的情况:2018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作出《关于汕头市201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18〕29号),同意将鮀江街道蓬州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8362公顷(耕地1.6674公顷、林地0.0427公顷、其他农用地0.1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1029公顷,合计1.9391公顷(合计29.0865亩)集体土地,安排作为汕头市金平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六祖禅寺在建的用地面积13.086亩,属上述经批准的建设用地,不属农田。 (二)关于“鮀江街道蓬南社区白领的铁林寺从2017年未经批准私自扩建,破坏大面积的山林植被三百多亩”的情况:该问题所涉地块位于鮀江街道蓬州南社区铁林寺,经比对卫星影像图,2017年扩大建设面积约10.239亩,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经比对2017年之后的卫星影像图,未发现其他新增建设范围。 (三)关于群众反映“鮀江街道龙泉的于老四果汁冰店噪音污染问题”的情况:老四果汁冰主要从事鲜榨果汁项目,经营面积约36平方米,主要设备有碎冰机3台,制冰机1台、封口机3台,持有营业执照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翁耀松,登记名称:汕头市金平区老四果汁冰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440511MA4WGHAD7A,注册日期:2009年4月9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4****0049793。2017年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汕头市环境信访件,投诉人投诉该店大功率果汁冰发出的噪声大影响附近居民。2017年9月13日,鮀江街道牵头会同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及区工商局等部门已联合对该商户进行勘查并现场责令被投诉商户停业整顿,该商户配合整改,店铺向西北方向调整,与原店铺中间间隔两个店面,并且对操作间进行密闭,同时对果汁冰碎冰机加装防噪隔板,整改完成后重新开业。2019年8月,汕头市金平监测站监测人员对该店铺经营时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2021年3月18日,根据信访投诉事项,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联合汕头市生态环境金平监测站对该商户进行检查并监测,因隔音板老化密闭性能退化,密闭不严,该店铺夜间经营时边界噪声排放超标,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依法对该商户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该商户重新进行隔音处理,将噪声较大的碎冰机和制冰机的工序放在店铺内密闭隔音间内操作。 2021年9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正在进行鲜榨果汁加工作业时,碎冰机运作过程中有噪声产生。汕头市生态环境金平监测站监测人员在16:40至18:00、21:00至22:30分别对该区域噪声及该店内碎冰机运作时西南侧边界外的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本次监测中,该单位昼间噪声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由于该区域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导致区域噪声值过大(9月18日22:18为62.2分贝、19日22:13为71.8分贝),该店铺边界夜间噪声监测从22:00至22:30该店停止营业时,夜间不符合监测条件。综上,该店铺经营时产生的噪声已不会对周边造成影响。 (四)关于“铸钱洞、清云禅住持勾结蓬东居委会承租山地破坏森林植被,未经批准违规建设几百亩”的情况:该问题所涉地块位于鮀江街道蓬州东社区的铸钱洞清云禅寺,经套合卫星影像图,该禅寺使用范围面积约为123.821亩,其中建设用地45.481亩、坑塘水面14、796亩、其他林地63.544亩。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该宗教场所约于2004年开始建设,不存在违建几百亩情况。 (五)关于“铁林寺下面的龙泉禅寺现在破坏山体生态环境倒卖砂石”的情况:龙泉禅寺的用地属经批准的建设用地,汕头市人民政府于1995年3月作出《关于统征升平区鮀浦镇蓬洲居委会土地的批复》(汕府函[1995]34号),同意征用升平区鮀浦镇蓬洲居委会位于“小武坑”地段山地60575.5平方米(折合90.863亩),划拨给市佛教协会作为建设龙泉禅寺用地。根据龙泉禅寺的反映及现场察看,该寺院建设使用时间较长,寺院南侧山体因长年受雨水冲刷,导致出现大面积滑坡,原挡土石篱出现破损倒塌,存在安全隐患。该寺院于8月15日对上述存在倒塌的石篱进行拆除,对隐患山体进行剥离排险,剥离的砂土堆放在寺院内的水泥地面,未发现外运砂土进行倒卖的情况。根据该寺院提供的前后照片比对,上述存在挡土墙破损倒塌和山体滑坡的情况属实,该位置山体在上述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六)一方面,关于群众反映“至今仙围三巷雨污分流未建,鮀江街道不作为”事项,经核,鮀江街道蓬洲东社区辖区仙围三巷的雨污分流管道于2020年6月28日开始施工,2020年7月底铺设完成,仙围三巷铺设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长度各为22米,管径均为DN300,其中雨水管接入鮀济河南门支渠,污水管接入鮀中路市政污水管网,目前,雨污管网已全部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关于群众反映“鮀江街道仙围一、二、三巷在连城路与鮀新路的交接点的垃圾桶及周边的垃圾桶被承包者撤掉,导致住户的垃圾无法处理”事项,鮀江街道仙围一、二、三巷在连城路与鮀新路的交接点的垃圾桶原设置在鮀浦医院门口附近区域,根据市、区创文办工作要求,鮀浦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同时也是鮀江、鮀莲街道疫苗接种点,医院门口不适合设置垃圾桶,因此,鮀江街道撤掉该处垃圾桶。但为了满足周边群众处理垃圾的需求,鮀江街道征询群众意见,在原设置点30至150米范围内重新布设5处垃圾桶,分别位于顺口鹅肉店门口、鮀都路12号、鮀都路8号2座、农业银行对面、甘园路(桥头),不存在周边住户的垃圾无法处理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龙泉禅寺下一步准备修建水泥挡土墙对山体进行围护,消除安全隐患。 2、鮀江街道将继续优化环卫作业,根据群众需要调整垃圾桶的布设,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 3、联合调查组要求老四果汁冰店定时检查隔音设施的完好性,平时出入注意隔音门关闭且保持操作间的隔音密封性,避免影响附近居民。 | 办结 |
|
4 | X2GD202****70192 | 来信反映:金平区护堤路25号汕头市第二针织厂内偷装了30多个羊毛染色机,超量超标排污水。 | 汕头金平 | 水 | 金平区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包案领导,针对反映情况,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牵头区城管局、金砂街道、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当日12时,包案领导带队赶赴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经核,投诉人举报的企业实为“汕头市金平区南佳漂染有限公司”,该司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1MA4UU3FQ10,登记日期:2016年8月25日,项目分别于2005年和2009年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汕市环建【2005】094号、汕市环建【2009】136号),于2009年8月7日通过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验收(汕市环验【2009】101号),持有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0511MA4UU3FQ10001P)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于2020年2月8日通过自主验收。该司2020年12月向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报告准备停产进行设备升级改造,2021年8月向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送来复工请示及《现状分析说明报告》,表示已升级部分设备并准备复产。 2、9月18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司无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能力528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后规范排放口(WS-10491)无废水排放。据该司介绍和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确认【广东电网】有序用电的短信通知,该司自2021年9月18日9-23时停止生产用电,仅保留生活照明用电负荷。经查,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后,现场共有30台染色设备,其中,改造前原有设备12台(已全部停用),改造后设备有18台。该司自2020年12月进行停产改造,停用设备:喷射染色机1台、版缸1台、溢流染色设备10台(其中1台溢流染色设备长时间去功能化,没有纳入排污许可证)。该司淘汰停用及去功能化以上生产设备后,在生产空间容量不增加的基础上更新升级改造了脱水机2台,风干机8台,染色机18台, 溢流染色版缸1台。经核算,改造前染色设备规格为4800kg,改造后为3900kg,未超出原审批总规格,且与《现状分析说明报告》评估情况相符,现场未发现该司私自加装设备的情况。 3、9月19日检查时,该司因错峰停电(每周停工业用电2天)没有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后废水排放口未见废水排放。经查阅该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数据,该司18日、19日无生产废水排放。 4、9月20日下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对该司进行检查时,该司正在进行针织品洗染调试生产,染色缸9台、风干机3台、脱水机2台正在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排放口有废水排放,汕头市生态环境金平监测站对该司规范排放口(WS-10491)排放废水进行取样送检。根据《监测报告》(汕环金监测HS字[2021]058号)结果显示,本次监测该单位“治理设施巴歇尔槽后”废水达标。 5、自该司2020年12月停产至2021年8月复产期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共突击检查3次,该司均无生产,没有排放废水。通过日常在线监控巡查,该司停产期间进出水量与检查情况基本一致。经查阅该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数据,该司自2020年12月开始停产停止排水,自2021年8月20日恢复排水,2021年至今自动监控进水量为4934.78吨,自动监控出水量为3410.11吨,加上蓄水池量(约1070吨)及锅炉自然消耗后,基本在正常范围内。同时,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该司2021年至今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COD:0.1***212吨、氨氮:0.003468吨、总氮:0.014322吨,未超排污总量。 | 部分属实 | 联合调查组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及《监测报告》结果,要求该司继续加强管理,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护及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建设(污泥压滤管道及标识标示图),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主监测,自主监测,及时提交报告并公开公示。 | 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