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建筑业、燃气业、民防、住房发展、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政府统建的老住宅区改造重建、物业行业管理、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筑科技管理和建筑标准化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行业和燃气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政策性住房建设、政府统建老住宅区改造重建等工作;负责政策性住房的分配、售租管理和违规查处工作;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19人,实有在编人数12人;事业编制总数24人,实有在编人数17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具体如下: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本级行政编制数19人,实有在编人数12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编制数19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一)加强城市质量安全建设。1.开创性建立由建设主管部门介入定标规则监督及履约评价审查的工作机制,构建贯穿标前、标后强大的监管闭环;2.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施工安全整治,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3.加强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对新区29家燃气供应站、便民点、大型气库进行检查及复查;4.建立健全新区危险房屋整治监管体系及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危险房屋监管水平;5.督促办事处加大小散工程、建筑边坡检查力度,加快危险性中等建筑边坡整治进度;6.加快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新区余泥渣土受纳场替换项目选址工作;7.加快下沙整体开发项目建设进度。
(二)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1.加快推动坝光DY07—20地块、上洞电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地块等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招商东岸保障性住房装修工作,探索公交场站上建设保障房事宜,开展大鹏08-13地块内配套学校、道路等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2.启动600套安置房任务,协调开展大鹏08-27地块安置房前期相关工作;3.制定《大鹏新区2019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做好新区25个省四星级宜居社区回访复查及2019年省五星级宜居社区创建工作;4.印发《大鹏新区城中村、村改居、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考核奖励办法》,以奖代补推动城中村物业管理专业化、常态化。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部门预算收入14,324.99万元,比2018年增加6,885.31万元,增长9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4,324.99万元。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14,324.99万元,比2018年增加6,885.31万元,增长93%。其中:人员支出1,060.9493万元、公用支出94.9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628万元、项目支出13,134.992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2019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项目招商东岸回购款8,082万元,租赁陶柏莉花园及生命产业园南区B2栋宿舍楼作为新区人才和保障性住房费用1,150万元。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预算14,324.9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60.9493万元、公用支出94.9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628万元、项目支出13,134.992万元。
一、人员支出1,060.94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包含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94.985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062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计生奖等。
四、项目支出13,134.992万元,具体包括:
(一)财政专项资金18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源城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投资项目1,099.9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东岸家园保障性住房装修项目,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场平工程,大鹏新区对外大中运量交通研究及葵涌中心区-沙鱼涌绿道提升完善工程等业务。
(三)政府性基金项目9,544万元,主要用于:回购招商东岸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及一级水源保护区过渡安置房源租赁等业务。
(四)工程建设管理29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业务。
(五)城乡社区支出1,072.8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筑节能、建设工程标后评估技术支持、人防服务、燃气安全执法、管道天然气点火用气补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物业安全检查及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等业务。
(六)住房保障225.12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业务。
(七)一般管理事务882.03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党建工作、公务接待、设备购置、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法律审计、宣传培训等综合管理业务。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4万元,其中包括2019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万元和2019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有关专家及业务相关部门座谈、考察、调研等发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2辆定编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原因:减少1辆公务用车。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第八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41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调动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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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部门预算(表1—表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