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林业、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3.负责辖区内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灯光、户外广告等工作;4.负责按权限对城管审批项目进行审批监管;5.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新区人民城管意识和文明卫生素质,负责指导、协调开展爱国卫生工作;6.负责拟定新区城市维护费和专项经费年度计划,并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7.负责辖区林业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及森林防火等工作;8.负责对辖区城市综合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9.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10.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森林消防大队共3家基层单位。系统行政编制总数17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事业编制总数17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3辆。具体如下:
1.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行政编制数17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
2.深圳市大鹏新区市政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13人,实有在编人数11人;退休1人。
3. 深圳市大鹏新区森林消防大队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在编人数2人,实有车辆10辆 (全部为森林消防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一是强化改革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较场尾所城片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及较场尾景区环卫设施提升工作,探索引进景观地埋式垃圾收集系统,建设高标准景区环卫设施,继续推进该片区垃圾分类收运、城管执法等方面创新,把该片区打造成城市管理的试验区、样板区,为下一步做好城市管理治理探索先进经验;二是针对新区城管领域瓶颈难点问题,持续推动《大鹏新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指挥部关于优化城市环境助推高质量美丽大鹏建设若干举措》落地,解决垃圾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置难题,提升垃圾转运站、垃圾屋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加快推进城区综合生态廊道体系打造,为新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贡献应有的力量。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9,227.42万元,比2018年减少3,111.58万元,减少25.21%,其中:财政预算拨款9,151.72万元、政府性基金75.70万元。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9,227.42万元,比2018年减少3,111.58万元,减少25.21%。其中:人员支出969.6787万元、公用支出241.5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608万元、项目支出7,989.72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1. 减少绿化提升行动切块资金;2. 减少大鹏新区森林消防大队基地改造修缮工程项目;3.减少深圳市盐坝高速B、C段路灯工程项目。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预算9,227.4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69.6787万元、公用支出241.5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608万元、项目支出7,989.72万元。
(一)人员支出969.678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41.560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460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计生奖等。
(四)项目支出7,989.7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1,741.16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党建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课题研究工作经费、购买服务经费、计生绩效考核、车辆购购置费、预算准备金、综合管理工作经费、前期费。
2.城管执法事务10.6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经费。
3.城市管理1,817.8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经费,市容环境工作经费,垃圾分类减量。
4.国有林地管理7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地管理经费。
5.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420.8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
6.森林消防大队管理426.84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大队管理经费。
7.林业业务455.6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经费。
8.财政专项资金1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资金。
9.政府投资项目2,948.09万元,主要用于:盐坝高速生态景观林带抚育工程,南澳月亮湾广场景观照明建设一期工程,坪西路人行天桥、立交桥灯光景观提升工程,盐坝高速葵涌出入口区域环境提升工程,观音山森林抚育工程,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工程(2120303),葵涌中学立体绿化示范工程,坝光山体森林抚育工程,雷公山林相改造工程,葵涌手信园节点景观工程。
10.政府性基金项目75.70万元,主要用于:金葵东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大鹏新区万方社区公园建设工程。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10万元,其中包括2019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0万元和2019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森林消防大队共3家基层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的考察。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26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原因:2018年已支付部分森林消防特种车费用,相应减少财政预算拨款收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65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3辆公务用车及10辆森林消防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日常维护、燃料费及保险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森林消防大队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大鹏
新区森林消防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4万元,增长10%,主要是物业管理费中标价增加,相应增加2019年行政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1.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7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