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全力出击精准施策吹响产业跨越发展进军号
陈俊,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为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培训科讲师,龙岗区“两学一做”“十九大精神宣讲”讲习团成员。主要从事金融经济改革、创新与经济转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问题的研究。负责市、区相关科研资政工作,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多项课题研究,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打造“全球城市”发展的大背景下,当前深圳市产业发展正处于全面提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新兴产业加速崛起,实体经济进入发展提速、品质提升的新阶段。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产业核心区,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构建质量增长型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必然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18〕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坪山区日前,修订了《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版)。《实施细则》修订版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激励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坚持既“扶优做强”,又“雪中送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实施细则》修订版从“招商引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完善产业服务配套”“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五个方面,拿出真金白银,“量身打造”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的具体激励措施。相较于今年3月份印发的《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7号),《实施细则》修订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完善,主要变化体现在五个更:
一是资金支持力度更大。《实施细则》修订版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从而提高资金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为经济发展积蓄发展动能。如第四章第十二条“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中第(二)项:对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机器换人”等具有应用示范效应的项目获得市级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配套奖励由之前的最高200万提高到1000万元。 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助力企业练好内功,让企业谋变更有底气。
二是政策适用范围更广。《实施细则》修订版结合坪山区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原有细则的基础上梳理细化,尽可能扩大其适用范围,力求在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的政策红利效应。《实施细则》修订版共为七章节,中间五章节是核心细则,每章节企业资助与奖励的适用范围都做了进一步明确和相应的增加,力争做到“一企一案”。而且增加了开设“无人超市”、“无人便利店”等创新型商业新业态门店企业的资助。通过扩大资助和奖励的适用范围,有效激发企业大军创新创业热情,从而全方位支撑坪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市区政策衔接更注重。《实施细则》修订版通过对市区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和分类汇总,对于已有的相关激励政策,不再另做规定,以突出政策的连贯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第二章节第七条“用地用房”:用地资助,对在坪山区申请产业用地,属区认定的重点产业项目的,适用深圳市或坪山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的相关规定;用房资助,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企业,符合坪山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市区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全区上下一条心,同频共振发展经济的良好政策氛围。
四是资助资格认定方法更严谨。为了做到精准奖励和资助,《实施细则》修订版更加注重企业获资助和奖励的资格认定。认定标准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如第二章第四条“先进制造业”、第五条“生产性服务业”的落户奖励,由“符合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总部企业落户坪山区的,按照市级奖励额度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修订为“获得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和资助的企业落户坪山区的,按市级奖励额度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通过资助资格认定规范化、制度化,以精准识别资助和奖励对象,实实在在惠及企业发展。
五是财政支持方式更多样。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是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细则》修订版突出机制创新,变直接奖励为“提供融资便利”,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如第五章第十九条“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企业通过信贷融资扩大规模,提质增效;支持银企对接,创新完善政策执行方式。转变财政支持方式,逐步向间接引导转变,“输血”变“造血”,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粘合作用。
在财政资金“活水”浇灌下,企业花儿“朵朵开”。《实施细则》修订版将激发大量企业扎根坪山的积极性,为产业发展注入“增量崛起”、“存量变革”新动能,将为坪山区构建质量增长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彰显东部中心新格局、新功能和新形象谱写新篇章!
相关稿件: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