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税区A06地块A0611地块二宗用地合并后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前的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保税区A06地块、A06-1-1地块二宗用地合并后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该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类型:500吨磷酸锂和5000吨电解液生产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654.15㎡,各项单体建筑面积为,1.电解液生产厂房:1728㎡(已建),2.五氟化磷生产厂房:1728㎡(已建),3.氟气生产厂房(举办二层):1920㎡(已建),4.LiPF6 生产厂房:1728㎡(已建),5.仓库:1728㎡(已建),6.办公楼:3840㎡(已建),7.候工楼:2560㎡(已建),8.杂物间:100㎡(已建),9.配电室:100㎡(已建),10.甲类仓库(新建):175㎡,11.锅炉房(新建)47.15㎡。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A06地块、A06-1-1地块
公示日期:2016年9月12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
规划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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