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评估公告汕地费征评201633号
汕地费征评[2016]33号
受委托,我所定于2016年10月10 日下午4时,在汕头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长平路100号二楼东侧),以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位于“金湖桥南面韩江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的估价机构,具备土地评估从业资质,并已取得汕头市国土资源局《从业备案确认书》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10月 10 日下午3时30分前向我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报名表;
三、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项)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报名地址:汕头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长平路100号二楼东侧)
***:《操作规则》、《报名表》、《委托评估协议书》
汕头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
2016年10月 9 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评估公告(汕地费征评[201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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