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经上级批准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7级职员)或管理类8级(主持工作)职员1名(详见***1)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身体健康的职员,按照以下分类报名参加选调:
①已聘在管理类七级或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4年以上,可报调查队队长(7级职员)职位;
②已聘在管理类八级岗位满3年,可报管理类8级(主持工作)职位;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2.报名者同时必须符合选调职位表(***1)要求的条件;
3.报名者原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补助或经费自给形式的,需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第三十三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
4.报名者近三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报名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深圳特区报、晶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至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06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3338501。
2.报名提交材料
①《龙华新区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详见***2);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另外,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证明》。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目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上午9:30 -11:30 。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项于12月14日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24日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公布,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5的,则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完成。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入围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发布
总成绩及考察公告于2013年1月10日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上发布。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考察材料。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局领导班子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报新区组织人事局审定备案。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投诉的,或有投诉但经调查澄清问题,或调查结论尚未足以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和任命手续。
三、联系方式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办公室,电话:23338501
相关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szlhq.gov.cn/
***:1.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职员计划表
2.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