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菏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菏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市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我市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五)指导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会议)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孟凡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守文(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靳海岩(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郝丕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委 员:冉凡文(市总工会副主席)
田明刚(市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
张洪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王海林(市人社局党组成员、返乡创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
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市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王海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三方委员会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刻制公章。同时,菏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撤销。
市三方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向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市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菏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docx
【pdf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菏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txt